喜歡是想靠近但愛是離不開。
前兩天有人私信問我:關於喜歡和愛有什麽區別?我最近有在思考,一個人給妳帶來的吸引可能真的分等級。
可以接受、有好感、喜歡,都是有退路的選擇,我的心如果沒有再往那個方嚮跳了,我即刻就適應,去新的人那裏採擷心動,可能是相似的人,也可能是相反的人,都沒什麽所謂,舊的歡樂消失,新的歡樂我去新的人那裏也找得到。
愛更像是一種沒有退路的選擇。《戀戀筆記本》裏,男女主角失聯多年,信件被人阻隔,消息石沈大海。都多年過去,女主角遇到新的人訂了婚了,男主角還用自己攢到的所有的錢,完全按照女主角的喜好,去蓋自己的新家。
那是很久以前他跟女主角的幻想,“等我們以後結婚了,要在湖邊蓋一座房子……”
女主角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消息,飛奔回去找他。
愛是獨一、唯一、僅此一個,我的羅曼蒂克史裏,妳是全篇主人公的名字。理論上當然也可以找其他的人,但因為深深愛著一個人,就覺得自己別無選擇,愛是自我限制,用衷心的浪漫把自己死死套牢。
所以“愛”總是帶著一種宿命感。像遠古的埃及傳說,有力量有業障,籠罩不可描畫的神秘,聽說就覺得震撼,又很難親自見到。
喜歡就是一種更微弱的浪漫。
我遇到crush的時候,是滿腦子只有那個人,去哪裏心裏都是他,看月亮也會想“今晚他也在看”,到這種程度,也沒有答應他一次又一次的邀約。喜歡讓人沈醉,但敵不過理智,在很深的心底,我知道刻薄和功利如我,不會做出選擇他的選擇。
喜歡不一定到行動,行動也不一定到持續的行動,愛是有恆久的內推力的,喜歡就不行。
喜歡是這場考試我「低分掠過」就好啦,愛是這場考試我必須得考第一,考不上第一我還會再考一次,甚至無數次。
喜歡是另一個也行,愛是死磕。
但怎麽講,凡人的世界是沒有一眼萬年的。離開電影的打光,俗世的臉孔總是更復雜也更黯淡。
相比起電影裏把“愛”講成宿命難逃,我更相信俗世裏的“愛”需要經由長期的積纍和培養。
身邊一對相處五年准備結婚的情侶,在一開始,女孩只是覺得男孩“長得順眼”,而男孩,也只是看上了女孩的身材。
這就是膚淺的喜歡啊。但是幾年過後,女孩可以為了男孩改變自己的人生計劃,男孩也願意為了女孩定居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。
在這中間的是什麽,可以想象,是長期的陪伴,是一次又一次磨合,是互相讓彼此心碎又互相給予救贖,就像兩個詞語照應糾纏組成互文……就像《小王子》所說,“妳在一朵花上花費的時間讓這朵花顯得彌足珍貴,讓這朵花與花園裏的其他花不同”。
是時間,讓喜歡變成愛。
昨天跟朋友們在群裏講,喜歡上某些男孩子真的只是因為他長得好看而已,但互相摺磨幾年下來,他就變得無比難忘。
感情是以時間定勝負的,我想這是因為人最珍貴的就是時間。
喜歡的起始,是我願意在妳身上花費時間。等時間花費到了一個地步,我放眼望去“我們都走了這麽遠了”,所以再也不想把這一段關繫放下。從此它就是我的私人寶藏了。
可能兩個人之間一開始的好感都是微弱的,甚至不堪一擊,畢竟也只是“妳吸引到我了,別的我還不知道”。
但是肯花時間的話,雙方肯錶達、肯交流,能夠放下驕傲去坦誠流露的話,這種感情會逐步加深,會因為妳們的相處而更有力量,漸漸地就堅不可摧,就有了電影裏的那種“認定”和決絕,有了藝術色彩。我想是這樣的,花出自己最寶貴的時間,誠懇且努力,就能在滄海桑田的移轉裏淬煉出真心。
但當代男女最大的問題就是,不肯花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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